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加大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在县乡发展分支机构,进一步推进邮政储蓄改革工作。加大力度,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鼓励非公有资本参股组建投资公司及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县域经济信贷投放力度,增加中小企业贷款的发放比例,帮助金融机构进一步推广小额农贷、联保贷款等信贷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特点的信贷品种,积极推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扩大抵押和质押贷款范围,探索中小企业以适销库存产品、适用原材料和可靠的应收款作为贷款抵押的办法,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健全贷款营销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特点的分类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适当增加对优质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比重;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可开展工业产权非专利权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试点。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尤其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增强县域对银行授信的吸引力。除国有企业外,对非公有制企业等抵押财产价值的评估,由借贷双方协商选择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经贷款方认可或由贷款方自行评估,适当降低抵押财产和抵押登记费用。
  21.加大教育、人才和科技支持。支持各县(市)区加快发展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巩固“普九”成果。鼓励、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建立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实施县乡实用人才工程和农民教育培训工程,使农村劳动力普遍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转移就业技能。把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对经批准承担劳务职业技术培训的教育机构(含民办),市财政视财力情况和培训人数给予一定的补助,各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相应的培训补助经费。实施“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加快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力度。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鼓励各类人才以多种方式服务县域经济。实施科技创新计划,围绕特色产业,建立和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县域中小企业在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其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县(市)区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技改资金用于县域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贷款贴息和补助,重点支持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产品的科技项目。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健全农村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向定点帮扶县(市)区转让科技成果、形成产业化生产的,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并可分期缴付土地出让金。支持科技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科技人员通过项目承包、兼职、担任技术顾问、技术入股等形式,为县域经济提供科技服务。
  22.加大农村商品流通工作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开拓农产品市场,鼓励发展农产品物流业,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交流。培育农产品产销一体化龙头企业。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农村消费品市场管理,完善农资服务体系。
  23.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登记常住户口的办法,以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按自治区要求建立全区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凡在县(市)区城区、建制镇按规定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在入学、参军、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允许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户籍关系落户市、县(市)区县城。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