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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玉发〔2005〕22号)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桂发[2005]13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县域经济,实现在广西率先加快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玉林市“打造玉贵走廊,壮大县域经济,在‘两个融入‘中实现‘两个率先‘”发展思路,以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经济为主题,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招商引资上项目和激活民间投资为突破口,不断整合经济要素,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特色经济、集聚经济、配套经济、劳务经济,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互动发展,推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基本原则。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和创造性,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调结构、上项目、建基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市场环境;坚持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做到经济发展项目化、项目发展目标化、目标落实责任化,不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制订科学合理的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和产业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区域发展战略,确立符合玉林实际的产业发展路子,培育壮大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产业集群。
  3.目标任务。从2005年起,县域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形成二、三、一产业格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80%以上;大部分县(市)区生产总值达到50亿元,1个以上县(市)区在1-2年内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通过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加大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力度;各县(市)区要成为发展特色鲜明、发展势头好、增长后劲足的经济强县(市)区。已进入2004年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的北流市和玉州区要保持“十佳”地位,各县(市)区每年在全广西的排位有新的进步,争取有更多县(市)区成为“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经济发展对壮大县域经济举足轻重,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力争有3个以上乡镇(街道)财政收入超亿元,10个以上乡镇(街道)财政收入超5000万元,50个以上乡镇(街道)财政收入超1000万元,30个左右建制镇(街道)建成布局合理、产业发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明星”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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