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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7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7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07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积极参与和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加快临海工业城市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持和扩大加快发展的势头,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为认真落实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07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或漏项,保证年内全面按时完成。
  二、落实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其他责任单位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报送市政府。
  三、各部门要于2007年7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将年中、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市政府。总结报告要全面总结完成目标任务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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