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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广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桂水水政[2005]38号)


各市水利(水电)局,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指示,水利部于2005年7月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05]120号),在全国布置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编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观的基本要求,通过开展该项规划工作,将进一步查清城市水源地饮水安全的现状,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建设方案,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保障城市饮水安全。为按期完成我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的任务、目标、范围及水平年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饮水安全状况的普查,摸清城市饮水不安全的人口数量、饮用水质的状况和地区分布,查清城市水源地饮水安全的现状。
  (二)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安全建设的方案,统筹水源地的综合治理。
  (三)科学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对策及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管理,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解决建制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问题突出的其他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到2020年全面解决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
  规划的范围是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除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范围之外的所有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县城和城市为基本单元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的现状水平年为2004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10年,远期水平年为2020年。
  二、为加强对此项规划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联系沟通,成立我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自治区水利厅张霍德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水利厅闫九球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厅计划财务处、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处、水文水资源局、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及各市水利(水电)局有关领导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政水资源处杨彤副处长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及各市水利局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各部门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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