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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策划服务、监督检查工程的实施情况。组长由副市长白志繁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锦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苏宏发、市文化局局长林钦娟担任,成员为市文化局、发改委、建规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新农办、环保局、旅游局、体育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教育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林钦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要从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出发,服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人员配合市工作队开展工作,并组织开展县区试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主管文化工作的领导是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各县区要把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扶贫攻坚计划,列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区)、文化先进镇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把文化致富工程实施与“城乡联谊,三级联创”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策划工作。在报纸、电视台等开辟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报道工作进度,为实施工作提供舆论环境。
  市文化局负责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解决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协调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开展工作,同时对试点单位建图书馆(农民书屋)、电子信息馆、文化娱乐中心(或文化广场)、组建和扶持文艺队、配备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等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市发改委、建规委负责做好文化产业项目和其他文化建设项目的相关策划和规划工作,争取上级支持,抓好项目的可研和规划设计工作,争取多引进文化产业项目,严格规划设计,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档次。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工程经费安排,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做好相应的经费安排,检查和监督建设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
  市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负责试点单位村村通广播电视和建设图书室(农民书屋)、书店(摊)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做好试点村农业生态观光旅游的策划和建设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试点村的公路建设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试点村学校“两基”建设达标的相关工作。
  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新农办、科技局、卫生局、体育局等单位配合开展试点单位的自来水、沼气池、卫生厕所、篮球场等的建设,深入开展农业、林业、卫生、科技相关知识普及宣传和传授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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