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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在建设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创建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文化创新工程,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能力,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提高农民综合文化素质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推进钦州“十一五”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我市文化、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钦州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以灵山县石塘镇、灵城镇梓崇村,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委福多堂自然村、龙门镇龙城社区,钦南区那丽镇土地田村,钦北区贵台镇八寨沟民族村,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亚路江社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三娘湾村等8个点作为市级试点单位。
  从2007年开始启动试点建设,用2年的时间开展以沼气池为纽带,结合改水、改厕、改厨、改房、改路和建设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电子信息馆、图书馆(图书室、农民书屋)、书店(摊)、广播电视、电影放映场所等,切实把打造农业生态文化与建设文化生态家园相结合,改善村容村貌,改变农村落后的传统生活方式,创建符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和适合钦州特色的文化致富模式。市级试点单位发展或引进1个以上文化产业项目;村村通四级公路,村村通广播电视;行政村80%以上农户、自然村100%农户用上自来水、沼气、卫生厕所;组建和扶持一支文艺队。要配备一套数字放映设备,基本实现试点村1个月放1场电影的目标,并逐步实现由流动放映向固定放映过渡,由室外放映向室内放映过渡。同时,试点单位要建1个以上图书室(农民书屋)、1个电子信息馆(室)、1个文化娱乐中心(试点镇建1个文化公园和1个文化娱乐中心)、1个以上书店(摊)、1个篮球场。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在全市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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