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治理违法建设。要按照
城市规划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自觉维护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法建设行为要坚决查处,在2008年以前使违法建设的问题得到有力的控制与有效的治理。
(七)加强城乡居住环境的综合治理。推进和规范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凡是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定,达到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已建成的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在2008年前完成综合整治,实行规范管理。加强“城中村”的治理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引导村民自治,并逐步转入社区化管理。坚持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原则,在提高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管理总体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辐射农村的能力。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旧村改造与新村改进工作,重点建设和完善各类公益设施。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厨和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建设生态乡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除四害,保健康”。加强城乡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强化污染源头控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八)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完善城镇功能。重点抓好公厕、垃圾收集与清运系统、集贸市场(含各类专业市场、临时市场)、公共广告牌、停车场、小街小巷、公共秩序监控系统等城乡清洁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与建设管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有关项目建设,研究和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相关工作,减少污染,减少废弃物产生量,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综合环境效益。建立和完善城乡道路日常保洁系统,力求城市道路全天候保洁,道路保洁管理全面覆盖。逐步提高环卫道路清扫机械化水平和城乡垃圾转运机械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劳动强度,力争2011年钦州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0-40%,全市垃圾密闭式、减容压缩化运输达到100%,消除运输车辆撒漏污染道路的现象。加大对城乡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硬化改造小街小巷道路,安装路灯、排污设施,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解决居民出行难问题。
四、加快构建推进“城乡清洁工程”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取得深入持久实效的根本措施。要着眼于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建立健全各级管理网络,加强源头管理,逐步由单纯的末端治理向综合的全过程管理转变,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使我市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