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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

  目标:健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和城乡秩序管理的机构,形成责、权、利相一致和奖惩与监督落实到位的运作机制,行政执法工作日益规范、全面、高效;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环境卫生和城乡秩序形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之间的文明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高,文明卫生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力争2007年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取得新进展,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一批自治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努力把钦州建设成为一个城乡整洁、市民文明、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最宜人居的现代滨海城市。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坚持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坚持人人参与,联创共建;坚持完善体制,综合执法;坚持风险防范,公共安全。
  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切实抓好“城乡清洁工程”
  各级各部门要以整治“五乱”为重点,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配置、更新相关设施,规范、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集中力量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一)整治“摊点乱摆”。坚决清理整治城乡街巷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等问题。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集贸市场规范建设,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集中经营,集中管理,还路于民。
  (二)整治“车辆乱停”。加强城乡街道车辆停放管理,解决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及无序收费管理的问题。加快停车场的建设,各繁华地段的单位停车场要对外开放,并积极推进立体停车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对各主要街道车辆停放点进行全面清理,重新规划、定点,增加停车位,加大力度整治恢复公共场所的停车场功能,对不在指定划线范围内停放的违规违章车辆严管重罚。
  (三)整治“垃圾乱扔”。加强城乡街道的环境卫生保洁,完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推进卫生保洁市场运作模式。重点治理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辖区过境铁路、公路、内河、过江桥梁周边的卫生死角。指导镇、村建立街巷、圩场的日常清扫保洁和清运机制,配置相应的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推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等级管理,实行动态清扫保洁作业。
  (四)整治“广告乱贴”。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的管理,健全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牛皮癣”的清理力度,对在居民区、办公楼、住宅楼等临街建筑面及市政设施、橱窗等乱贴宣传品的行为进行纠正,屡教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加强信息硬件建设,为社会信息的交流提供平台。
  (五)整治“施工乱象”。加强施工工地与运输环节的社会责任教育,加大对建筑渣土的管理力度,运输建设材料与渣土的车辆要采取加盖密闭运输的措施,并要按照指定的路线运输,确保沿途无撒漏污染。对各类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组织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建设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积极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规范建筑垃圾倾倒行为,积极开展资源化利用。对违反规定“施工乱象”严重的施工企业,除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外,还要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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