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部署,深入持久地实施我市“城乡清洁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钦州,现就全市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
城乡清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元素,是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发展速度的重要条件。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和城乡容貌秩序两大方面的管理工作,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市的“城乡清洁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新的改善,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与好评。但是,我市各地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施工乱象(以下简称“五乱”)等脏乱差现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没有形成,影响了市容市貌和城市品位。同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给城乡居民带来不便,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迫切需要,也是为民办实事好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集中反映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钦州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城乡清洁工程”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做起,是得民心、顺民意、利民生的德政工程。“城乡清洁工程”是我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突破口和重要载体,城乡环境面貌是展示党委政府管理服务创新成效的一扇窗口,是反映干部作风的一面镜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扎实地推进“城乡清洁工程”。
二、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钦州的奋斗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起,深入扎实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要以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为契机,以“南珠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建立健全治理“脏乱差”、建设“洁齐美”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城乡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提高我市城乡文明程度与环境卫生质量,增强我市发展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