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2007年全市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我市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坚决整治涉爆单位在经营和管理使用爆炸物品中存在的漏洞和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消除社会隐患,保障公共安全,为党的十七大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经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厅、广西煤监局的部署,市政府决定从8月起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着力解决当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涉爆单位民爆物品管理规范有序;二是非法买卖、转让、使用、持有、私藏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三是爆炸犯罪案件和丢失、被盗民爆物品案件明显下降;四是涉爆单位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五是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被彻底收缴;六是强力推进民爆信息系统应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堵塞民爆物品流散社会的渠道,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涉爆单位、涉爆人员、爆炸物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使用爆炸物品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接触爆破作业人员的资质是否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各个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是否齐全,帐物是否相符。
  (二)落实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落实专人、落实责任负责监督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真正做到隐患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爆炸物品未妥善处置不放过,切实提高爆炸物品管理的安全系数。涉爆单位整改期间,要根据隐患整改需要,严格控制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审批和使用,对剩余的爆炸物品要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严防被盗和丢失。对隐患确实整改不了的,要停止爆炸物品的使用,收回相关证照。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