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政务信息报送渠道。各县区政府(管委)办公室在向同级政府(管委)报送紧急重要信息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及驻钦各部门掌握的紧急重要信息应首先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在对口上报涉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紧急重要信息时,须同时上报市政府的处理意见和措施。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务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邮址:)。
实行紧急重大信息情况报告制度和重要信息反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的情况,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方面的信息,要经常不断反映;需提请市政府领导事前关注和参考的各种超前性、预警性信息,应随时掌握随时报告;凡发生较大的群众性上访、械斗事件和非法聚会,以及重要的社会动态、重要的社情民意和重大灾情等,要及时报送,重要紧急情况要在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后果等。对自治区有关部门来我市进行督查的情况等,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信息。对于迟报、漏报、瞒报、压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根据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性质和信息量的情况,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0条;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办公室,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统计局、建规委、国土局资源局、交通局、港口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水产畜牧局、环保局、林业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钦州海关、钦州供电局等部门每周必报,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没有确定信息上报任务的市直部门,也要积极主动报送反映工作情况的信息。每年年终,将根据《钦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评选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好信息。
五、加强领导,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信息服务意识,把信息工作作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的大事来抓。要采取各项保障措施,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参与领导活动、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和重要调研活动的便利,为信息工作者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要关心信息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成长和进步,对那些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工作实绩突出的信息员要提拔重用。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