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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0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三)玉州区茂林镇,陆川县珊罗镇,北流市塘岸镇、北流镇、民安镇、民乐镇,兴业县葵阳镇、城隍镇等石灰岩分布区,石灰岩节理裂隙发育,将层状岩石切割为碎块状,局部存在危岩,在降雨及震动等因素作用下可能会产生岩石崩塌,是岩石崩塌易发区,应特别注意采石场及其附近的岩石崩塌。
  (四)玉州区的玉城街道办事处、南江镇、城北镇、城西镇、名山镇、仁东镇、仁厚镇,福绵管理区的福绵镇、成均和樟木镇的局部地段,兴业县石南镇、龙安镇局部地段等,以上地段地处覆盖型岩溶区,是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
  地质灾害的成因除大气降雨诱发外,人为因素也是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一定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以免诱发重大的地质灾害,给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
  根据广西玉林地质环境监测站对玉州区、福绵管理区、兴业县进行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其它县(市)多年调查资料统计,玉林市辖区范围内目前尚存在16处地质灾害隐患区(点)(详见附表),这些区(点)大多数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六、地质灾害预防及防治措施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领会和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确保一方平安。
  (二)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区(点)进行深入详细的调查,并对其潜在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初步的分析判断,制定预防措施,避险方案和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网络,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层层落实到县(市)区、镇(乡)、村委(街道居委)会、单位和部门。
  (三)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要派专人对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进行巡查观察,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必须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2825802)和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82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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