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剑评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梁明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发贤 市经委主任
  杨腾彪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朱向东 市教育局局长
  周亚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谱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卢观荣 市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吴晓云 市太平洋保险公司经理
  韦江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苏剑评兼任,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联系电话:2384124、2381599。
  三、整治内容
  (一)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开车、超速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让行、不按标志标线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超车和驾驶无牌、报废车辆上路以及无检验标志、无保险标志、非法营运载客等13种交通违法行为。
  (二)非法经营摩托车、超国标的电动车和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车辆目录公告”的轻骑摩托车。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1、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这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大张旗鼓地宣传这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进行宣传。
  2、教育部门全力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为载体,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挂图、光碟对公路沿线中小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杜绝中小学生无证驾驶、超员搭乘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阶段(4月11日至5月11日)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整治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必须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同时要保证足够的警力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如警力不足可从公安刑侦、治安和乡(镇)派出所抽调部份警力参与整治工作。
  2、安监、公安、交通、保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派出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深入一线进行路检路查,各地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按重点路段、重点乡镇、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