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做好项目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能,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加快项目建设进程;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办理项目的各类报批或许可手续;要积极协调、配合、指导各县(市)区和项目业主搞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项目业主要按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要求,抓紧完善各种手续。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按程序向国家、自治区申报项目,履行正常的报批手续;另一方面,又不能让项目被动地等程序,要督促业主加紧项目的现场准备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做到项目条件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力争更多地完成投资工作量。
(五)严格管理,确保质量
1、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2、要加强工程施工的科学组织,严格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建立项目情况月报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信息的报送工作,每月3日前将上月新开工重大项目推进动态以报表形式报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玉林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掌握重大项目开工情况,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具有普遍性和突出性的问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或按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抓紧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内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玉林电视台、玉林日报、玉林人民广播电台要开辟专栏,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系列报道,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以大局为重,自觉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热情,努力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玉林市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和滚动发展管理机制
(一)管理原则和依据
以“政府统筹、规划指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借助外力、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为原则。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能否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经济建设起重大拉动作用为依据,科学、民主地选定和实施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
(二)项目选择和确定的程序
1、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根据市发改委及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报送本单位年度市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新开工、续建和前期工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