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方百计落实建设资金。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市场运作,业主为主”的原则,创新投资和项目建设机制,更多地利用市场和开放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要进一步加强与银行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多地争取信贷资金、国债投资、国家预算内投资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六)建立项目情况月报制度。为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项目的报表填报工作(报表格式另行通知),在每月结束后3日内(以报出日计,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将新开工项目的相关情况以报表形式报送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发改委。
(七)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年底,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出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营造支持项目建设的社会氛围。
附件一:
玉林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工作机制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遵循项目建设规律,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玉林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有:责任机制、统筹推进和滚动发展管理机制、激励机制。
一、玉林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工作责任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玉林市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由玉林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分别成立领导机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资金使用和目标管理负总责。
(二)分解目标,明确任务
当《玉林市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表》经玉林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后,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项目业主,要对项目年度进度目标及责任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把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做到新开工项目个个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按期开工。细化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进度目标。包括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性目标、项目开工目标、项目年度投资目标等。
2、工作目标安排。包括围绕工作目标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