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全面负责项目洽谈、合同签订、土地征用、房屋和坟山的搬迁等工作,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做好服务。要求于元月10日前与玉药签订出让土地合同,25日前搞好土地征用和房屋、坟山搬迁,理顺有关苗圃场人、财、物关系,28日举行一期建设开工仪式。
(二)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办理国有土地转让使用手续,要求于元月25日前办理完毕。
(三)市规划局
负责做好玉药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工作,总体规划元月25日前完成,详细规划于2月底前完成。
(四)市林业局
负责完成土地由林业用地转成工业用地的有关手续办理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
(五)市建设局
负责完成工业园区的供水设施建设,并做好相关服务。
(六)市环保局
负责完成项目环评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
(七)市经委
负责做好项目立项、报批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设生产工作,根据职责及工作需要做好相关服务。
(八)市财政局
负责提供财政政策扶持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
(九)市工商局
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并做好相关服务。
(十)玉林供电局
负责提供电力支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市发改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玉药工业园分三期建设,第一期主要项目为现代中药提取物及绿色中药饮片生产基地建设,并将玉药旧厂区的原料仓储、中药前处理车间、锅炉车间等迁入,要求于2005年7月份完成。第二期项目包括药用空心胶囊、药用包装材料生产基地、保健食品生产基地,以及现代中药研究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等,要求于2006年7月底完成。第三期主要将旧厂区的生产车间全部搬迁入园,要求于2006年年底完成。
(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一名领导具体抓该项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以最好的服务、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实行特事特办,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在办理项目审批过程中,凡涉及收费问题的,各有关部门要从优办理,限时办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如有拖延或有意刁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