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创业培训教学质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创业培训机构要按照劳动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要求,全省统一使用劳动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创业培训教材,坚决杜绝使用盗版和复制,复印材料。省厅将定期对各培训机构使用教材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使用盗版教材和翻印教材的机构,将取消其一年创业培训资格。为保证创业培训教材征订工作的规范化、正版化,各地各培训机构要按省厅要求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五、授课特点与授课时限标准
创业培训教学采用SIYB游戏法、案例法、讨论法、头脑风暴法、练习法、角色扮演法、互动教学法等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员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获得教学的最佳效果。授课时限标准要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合字〔2007〕4号)第四条执行。
六、招生标准
各创业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SIYB创业培训课程操作规程》模式操作,组织招生、筛选学员、准备教学、设计U型教学场地、粘贴宣传画等各环节都要规范操作。实行小班教学,每班招生标准为25人,最多限在30人以内,以保证教师授课互动效果,确保教学质量。同时,各创业培训机构要筛选有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
七、颁发《创业培训(SIYB)合格证书》标准
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群体人员参加SIYB培训期满后,制定一份可行性创业计划书,经培训师和教师评审合格后,由创业培训机构颁发省劳动保障厅印制的《创业培训(SIYB)合格证书》,任何单位或创业培训机构都不得以其它证书代替《创业培训(SIYB)合格证书》。从2007年6月份开始,省厅将把《创业培训(SIYB)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纳入创业培训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八、后续跟踪服务标准
创业培训班结束后,创业培训教师要指导学员制定创业计划并具体指导学员实施创业计划,半年内创办企业的开办率不少于35%、一年内创办企业的成功率不少于60%。提供《创业项目目录》及名单,至少要提供三次以上的后续服务。省厅将依据创业培训效果和后续跟踪服务情况对培训师和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将有机会参加国家和省创业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