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和新闻媒体等有效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宣传,提升创业培训工作在本地区的影响和认可度。通过宣传,让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群体了解SIYB培训项目的功能和效果,明晰参加SIYB项目培训是确保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的有效途径。
附件:“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工作标准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工作标准
按照《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要求,为规范全省创业培训管理,提升全省创业培训管理水平,打造全省创业培训品牌效应,实现一户企业至少带动三人就业的倍增效应,现制定吉林省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标准。
一、建立培训师和教师派遣制度
各创业培训机构要根据教学需求可向省劳动保障厅或市州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派遣具有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资质的培训师或教师,省劳动保障厅或市州劳动保障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下达培训师或教师派遣任务书(附后),每个创业培训班至少有2名以上培训师或教师承担教学及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二、建立培训师与教师教学报告制度
凡承担创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培训师或教师在创业培训教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参加创业培训有关教学管理、中期评估等有关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包括:学员已填写的《创业培训申请表》、《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教学计划和课程进度表》、《创业培训学员信息反馈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创业计划书》原件等有关材料和证明,纳入到档案管理。同时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省劳动保障厅报送培训教学工作总结。
三、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标准
按照劳动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规定,创业培训机构须建立固定创业培训教学场地,教学场地面积为80平方米,桌椅摆放要呈U型,墙壁要粘贴创业培训宣传画,至少配备一台手提电脑和一个投影仪以及教学专用的白板和钉卡板等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品,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四、教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