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授权机构认定程序工作的通知
(吉劳社际字[2007]316号)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为了进一步适应“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以下简称“创业培训”项目需求,掌握申请创业培训机构的条件,了解申请创业培训机构应提供的材料,明确创业培训机构申请程序,实现以培训促创业,创业带就业工作目标,现将“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授权机构认定程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资质的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以及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资格,获得资格后,严格遵守创业培训工作模式和技术要求,均可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合字[2007]4号)程序和标准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1.要以微小企业发展服务为宗旨,以推动和促进微小企业经营发展为工作目标,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2.要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工作经历,具有培训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对象的评价证明材料,培训业绩确实较为突出的;
3.要根据微小企业小老板的需求和培训开展技术支持、政策支持和后续服务支持,要为微小企业者以及准备创业者建立培训档案,对已经创办的微小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
4.要履行工作承诺。有关申请单位或机构负责人要重视并愿意引入SIYB培训项目,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和省劳动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工作标准〉的通知》(吉劳社际字〔2007〕208号)的10条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创业培训服务措施,实现创业培训项目可持续发展。
5.要规范创业培训管理模式。要根据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群体的培训任务,认真制定开展SIYB培训的年度计划和市场宣传及推介计划,积极执行“六个统一”原则:即统一申报计划,统一调派师资、统一培训教材、统一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统一档案管理、统一拨付培训补贴,打造创业培训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