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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名牌战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牌战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为市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发改委、经委、科技、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商务、税务、环保、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金融等部门领导。建立由上述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对名牌生产企业尤其要在项目引进、投资立项、科研立项、技术改造、融资信贷、税收、土地使用、行政许可、出口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要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名牌和驰名商标的产品进行技术改造,优先支持列入国家或自治区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2.各级应当将实施名牌战略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根据本地区名牌发展的特点和目标,制定名牌发展和培育规划,为企业创名牌营造良好的环境,切实加快名牌战略的实施。
  3.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实施名牌战略中的作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培育自主品牌做好技术、管理、信息、宣传、政策扶持、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
  (二)在优势产业中大力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产品。
  围绕制糖、石化、林浆纸、冶金、医药、食品等优势产业和具有地方特色产品如坭兴陶、黄瓜皮等产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筛选一批具有区域优势、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纳入规划予以重点培育和指导,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知名工业品牌产品。对已在全国具有一定市场地位的产品加大培育和指导力度,促使其尽快获得自治区级及国家级名牌称号。
  (三)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
  1.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应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注重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名牌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
  2.加强质量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企业必须面向国际市场,吸收和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努力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3.加强人才培养。企业要建立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用好人才的科学机制。要采取强化培训、鼓励学习、加强交流等措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造就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精通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
  4.加强品牌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名牌发展规划,动员全体员工为打造一流品牌共同努力。要加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要加强品牌宣传,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断提升品牌贡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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