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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7年10月31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紧紧围绕区域性国际城市目标,实施重点向南发展战略,建设五象新区,再造一个新南宁”的战略决策,结合新区开发建设实际,现就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通过科学规划,合理统筹、整合和充分利用五象新区核心区现有的土地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彻底改变农村居住条件,营造城乡一体化的和谐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市化步伐,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五象新区核心区建设成为一个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现代化城市新区,为把南宁打造成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核心城市和区域性国际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尊重实际,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统筹建设新农村,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坚持勇于创新,大胆改革的原则。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
  (三)坚持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以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四)坚持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促进城乡联动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五)坚持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统筹发展规划。以推进五象新区核心区城乡一体化建设为目标,对核心区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农民新区、产业用地等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使核心区建设成为人气兴旺、经济繁荣、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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