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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2005〕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桂林市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六日

  桂林市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工程工作方案

  漓江支流市区段是指瓦窑河、南溪河、小东江、桃花江、灵剑溪流经桂林市区的水域,流域总面积约33平方公里,流域人口约46万人,沿途工厂、居民生活区交杂。由于各支流水域周边的排水设施不完善,部分工厂未按要求达标排放,居民生活污水也直接排入河中,造成这五条支流污染较为严重,直接影响了沿线人民的生活健康,也对城市风貌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公共设施,提升城市环境总体品质,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桂林市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原则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原则:以政府推动为先导,通过吸引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力量参与,采用环境治理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相结合的方法,对漓江支流水域及周边城市环境进行治理,使城市环境总体质量、设施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实现城市资源价值的最大化,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管理模式。
  (二)建设内容: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综合治理建设范围涵括瓦窑河、南溪河、小东江、桃花江、灵剑溪流经桂林市区的流域面积,工程包括河道疏浚、防洪堤河岸维修、截污、清淤、补水、绿化、美化、亮化、城郊结合部及“城中村”改造等,同时拟沿五条支流建设民族风情街、国际风情街、旅游房产小区等高等级旅游商贸服务开发项目。
  二、建设组织方式
  (一)将瓦窑河、南溪河、小东江、桃花江、灵剑溪的环境综合治理组合为一个整体项目,统一规划,分块运作,采用政府引导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根据资金来源对项目进行分项、分级、分类别,实施针对性的建设和营运管理。
  (二)实行指挥部领导下项目业主负责制的建设形式,成立该项目的建设公司,作为市政府实施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的业主单位。业主负责承担项目工程的前期研究、方案论证、可行性比较、规划设计等组织和前期技术工作,具体建设项目的分项工程由业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指挥部的治理建设要求负责漓江各支流的治理和建设工作。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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