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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5]101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北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及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经委、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2005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广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桂环字[2005]66号)文件精神,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我市不法排污企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府决定在今年7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稽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清理整顿的主要做法及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延强(副市长)
  副组长:陈希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思明(市环保局局长)
  罗树理(合浦县副县长)
  成 员:石 昆(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德泉(市经委副主任)
  李永均(市监察局副局长)
  庞德坤(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 华(市安监局副局长)
  符超华(市司法局副局长)
  包裕就(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整治行动的重大问题,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整治违法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包裕就同志兼任,日常事务由市环保局负责。
  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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