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扩大产业转移来源。既要主动承接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和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也要主动承接我国中西部地区需要在沿海发展的产业转移,不断扩大区域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当前要把承接产业的重点放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区域,综合采取合资、新建、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境外上市、转让经营权、设立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积极吸引这些区域内发展程度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和加工贸易型企业来我市投资。进一步扩大与东盟、港澳台地区等区域的产业合作,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平台,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cepa等机遇,不断扩大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来我市投资的领域、规模和水平。拓展与日韩、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合作领域。
(四)合理布局,发挥优势,选准产业转移的承接点。根据南宁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产业发展需要和南宁市环境质量要求,充分利用我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综合成本优势,选准产业的承接点,注重承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灵活性。以工业化为核心,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构建以工业制造业为主的具有南宁特色的工业产业体系。要围绕铝深加工产业、电子it产业、机械汽配产业、消费品工业、食品加工产业、服装加工产业、家具制造产业七个重点产业,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相关配套产业,拉长产业链,促进形成产业集群。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为重点,推进商贸、物流、信息、金融、旅游、会展、房地产、教育等产业转移。发展总部经济,吸引国内外的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企业及跨国公司进驻并设立地区性总部,引进更多的研发中心、分销服务中心和投资性公司。建设农产品销售市场和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结合本地农副产品资源,通过承接农副产品加工相关产业,培育壮大支柱产业。
三、大力培育承接产业转移载体
(五)积极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要把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打造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区的品牌优势、基础设施优势,调整产业规划,建立特色园区;各县区要根据自身的优势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产业特色明显、配套能力强的产业园区,积极推进县区工业集中区建设,迅速扩充产业承载空间,努力把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建设成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特别是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基地,成为带动工业经济发展的龙头。规划建设电子产业园区,积极引进电子产业,加快电子产业发展。积极培育风景名胜区、物流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大力承接服务业的转移。
(六)加快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要根据发展需要,大力推进以道路、水、电、气、通信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解决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问题,继续通过政府扶持、园区融资、社会资本介入等方式,多渠道、多层面筹措资金,加快完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园区,可以按市场运作方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础开发公司,实行综合开发,滚动增值,逐步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推进园区上规模、上等级、上水平,提高园区对产业转移项目特别是加工贸易产业的吸纳和承载能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的入园道路主干道项目,可列入城市(城镇)市政道路建设计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道路规划或大石山区道路建设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逐步形成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配套、产业集聚的标准厂房集中区域,为转移工业企业落地建设搭建有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