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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7年12月24日)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业规模,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桂发〔2007〕1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抓住当前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充分发挥我市比较优势,坚定不移地推进开放合作战略,围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以承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产业为目标,以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特别是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建设为保障,以招商引资为手段,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加快产业承接,推动加工贸易快速发展,迅速壮大经济总量,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推进全方位开放原则。全面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积极主动承接国内外各地区的产业转移,充分发挥对内对外开放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经济结构优化原则。推进全方位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承接产业转移与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市场导向原则。坚持市场导向,以企业自愿为主,政府推动为辅,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发挥优势原则。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资源、能源、劳动力、土地等优势,促进与发达地区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加快区域、产业合作的有效对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积极承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推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确保可持续发展。
  --扩大就业原则。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项目,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把握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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