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开垦整理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5]33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垦整理工作,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把我市土地开垦整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使此项工作走在全区乃至全国前列,根据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开垦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土地开发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确保粮食安全,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力措施。从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看,我市属于大石山地区,人多地少,“吃饭”和“建设”争地矛盾突出,耕地零星质量低,通过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的潜力比较大。近几年来,各县(市)、区积极开垦未利用地,增加耕地面积,发展农业生产,对解决当地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开垦整理特别是土地整理方面还存在重视不够,申报项目不积极,工作进展缓慢,成效差等问题。我们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大力开展土地开垦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搞好土地开垦整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土地开垦整理作为实现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力度,全面完成2005年土地开垦整理工作
2005年,我市土地开垦整理以土地整理、土地复垦为主,适当开垦新耕地。各县(市)、区开展土地开垦整理工作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注重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统一。为确保全市2005年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各县(市)、区至少有一至二个自治区或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得到立项并争取实施。土地开垦项目主要抓紧已立项未验收项目的实施工作,要高质量地在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争取新的土地开垦项目。
三、依据土地利用和开发整理规划进行开垦整理工作
各县(市)、区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整理规模,布局制订土地开垦整理计划。禁止无规划盲目开垦整理土地。在具体确定土地开垦整理项目时,必须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选址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整理区内,土地整理项目必须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土地开垦整理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