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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成立玉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和市级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玉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覃如显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梁明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腾彪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黄 斌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熙杰 市总工会调研员
  杨 红 共青团玉林市委副书记
  成 员:何 强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梁明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科科长
  杨济慈 市总工会副部长
  黄善南 市广播电视局助理调研员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指导和市级宣传活动有关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各活动项目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联系电话:2859583。
  五、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市本级组织开展的活动。
  1、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品的发放工作。
  2、5月31日晚,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在玉林电视台发表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讲话。
  3、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组织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大中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组织学习《条例》。在6月份组织举办《条例》规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学习班,邀请安全生产法律专家宣讲《条例》,使依法应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了解《条例》的内容,掌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要求和申办程序,更好地指导企业完善认证条件,为贯彻实施《条例》,按时完成全市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任务打好基础。
  5、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氛围,办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城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繁华街道、公众聚集广场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安全旗,张贴安全生产挂图,在公共橱窗布置有关安全生产的图片等,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气氛。6月13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组织人员上街向群众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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