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加工食品情况。
3.查处利用非食品原料、质量低劣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情况,尤其是使用农药、甲醛、硫酸、吊白块等禁用物品加工食品和滥用硫磺熏蒸食品,以及利用病死的畜(禽)肉加工食品和利用回收食品再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情况;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情况。
(六)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情况。
1.建立食品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督制度及消费预警制度的情况;食品市场“六查六看”情况;儿童食品、调味品等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散装食品销售管理情况;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活动情况。
2.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地级市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的实际百分率。
3.食品检测、检验情况。
(七)餐饮业和旅游景点食品监管情况。
1.餐饮业和旅游景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特别是餐饮业的食品原料进货、生产加工过程和食品贮存安全管理,以及餐具消毒情况;无证照餐馆整治情况。
2.学校、建筑工地食堂饮食安全监管情况,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其中县城和各市区所达到的百分率。
(八)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情况,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九)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情况
1.清理和消除体制障碍,打破地区封锁,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酒类市场秩序。
2.对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全面摸底调查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组织酒类经营企业开展酒类商品类质量自查和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酒类商品质量情况。
3.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打击假冒伪劣酒类、无证照经营酒类的违法行为情况。酒类生产、经营企业核发酒类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重点检查对白酒及散装白酒生产及经营企业依法监督管理情况。
4.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联合整治情况及成效。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农村村民聚集区、城乡烤酒作坊、小作坊白酒和散装白酒的生产和经营监管情况。
5.建立酒类生产经营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