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计划部门
负责有关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部门
负责安排落实紧急防疫资金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资
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4、交通、铁路部门
负责协调运输单位做好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工作,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工作以及疫区封锁工作。
5、检验检疫部fi
负责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向当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畜牧兽医部门通报有关国外、疫情。
6、公安、武警部门
协助搞好疫区封锁、扑杀病畜,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加强市场监管,按照疫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关闭疫区内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8、卫生部门
负责疫区内人员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9、部队、经贸、外经贸、司法、农垦等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系统的紧急疫情处理工作。
三、疫情的应急反应
当确认发生口蹄疫疫情后,按发生的范围、程度分别按下列程序实施应急反应。当疫情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时,必须启动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一)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
三级疫情控制工作由各县(市、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组织领导。一般疫情发生后,疫区发生地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迅速了解情况,掌握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意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将疫情迅速上报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疫情发生地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扑灭疫情,切断传播途径。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
发生二级疫情时,由崇左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提出实施应急预案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1、崇左市的应急反应。
(1)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迅速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工作方案,报本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同时将疫情报自治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和自治区水产畜牧局;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应迅速掌握疫情态势,确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应急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报自治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