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成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知识全员培训。100%的医疗卫生人员接受过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的短期培训。85%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为性病病人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咨询等医疗保健服务。90%市、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孕产妇保健门诊、计划生育门诊、性病门诊,80%的中心卫生院和75%的乡镇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性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
5、兴业县建成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预防性干预的试点,其余县(市)区在吸毒严重的乡镇、村建立一个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预防性干预的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6、坚决取缔违法采集血液或原料血浆点;对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全市范围临床用血必须统一由市中心血站提供,严禁使用自采血;所有生产血液制品的原料血浆必须由合法的单采血浆机构使用机械采集。
7、将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和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范围。向全市农村中的艾滋病患者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对经济困难艾滋病患者相关疾病治疗药品费用给予适当减免;有5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医疗和生活照顾。
8、建立市级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和全市综合监测、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和市中心血站、市皮防院及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县人民医院应具有检测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能力。
9、制定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措施。
到2008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5%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95%以上。
2、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行为人群中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
3、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预防性干预措施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各乡镇的推广率在85%以上。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100%经过上岗培训。
5、结合全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全市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
6、完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相关的政策、机制和措施。
三、行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