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月1日--2月28日)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北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及配合单位。牵头部门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具体部署整治工作,并按照《北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3月1日--3月31日)各牵头部门根据各自的职权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打击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做到查处一起,公布一起。各整治小组定期召开阶段性会议,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开展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研究整治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制定下一步的整治措施。
(三)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4月1日--4月15日)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场特点和综合整治的成果,总结旅游市场管理的成功经验,制定完善各项市场管理制度,建立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4月16日--30日)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整治的工作情况,于4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局面打不开或成效不明显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对不能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按要求予以问责。
六、工作原则按照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方案》的总体要求,设立北海市旅游联合执法监管办公室。市旅游联合执法监管办公室为协调、综合办事机构,不以其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由各抽调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工作人员分别从市公安、旅游、工商、交通、物价、技术监督等单位抽调1--2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由市旅游局提供)。抽调人员工资由原单位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总体方案,制订细化方案,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整治期间,每周五须以书面形式向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各相关部门参与此次整治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除非有特殊原因,一般情况不允许随便调换人员,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此次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深挖原因,积极探索并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