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自身思想道德素质。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教育,广泛开展“铸师魂,正师德,树师表,练师功”等师德建设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师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鼓励广大班主任革新教育方法,完善家访制度,与家庭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建立模范班主任评选表彰机制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表彰机制,鼓励和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队伍的培训,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序列,将德育管理干部培训纳入干训系列。通过培训,帮助德育工作者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班主任以及未成年人教育工作者政治和物质待遇方面,要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
(二)抓好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要把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总体布局和教育发展规划,把对团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和评估体系以及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团组织建设和少先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带队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先队辅导员管理条例(修订稿)》,确保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从选拔、配备、定级、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热心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有责任心、有能力、有经验的各界人士加入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和其他校外实践活动服务。全市各小学都要聘请校外辅导员,乡镇中心校以上的学校要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抓好各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负责人和活动场所业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抓好校内外专业队伍的建设,做到校内指导与校外引导相结合,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连贯性。
(三)抓好“五老”队伍建设,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覆盖面。要着力建设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使之与学校班主任队伍、校内外专业队伍一起,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共同履行培养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要充分运用“五老”的特长和优势,聘请他们担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辅导员、文化市场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义务监督员、优良传统教育的宣传员等,充分发挥他们在未成年人道德思想和道德行为形成方面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