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七县按干线公路沿线的村庄,每年要求完成4-5个村庄的改造建设。
2、沿大西南出海通道的14个乡镇及罗城县东门镇、四把镇,环江县思恩镇、洛阳镇,东兰县东兰镇、三石镇、武篆镇,天峨县六排镇,巴马县巴马镇,凤山县凤城镇,大化县大化镇、岩滩镇等要求在二○○四年六月前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力争在两年内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三)主要指标及有关要求
1、村庄
(1)人均用地指标
村庄建设用地由住宅、公建、道路、公共绿地四项用地构成。根据我市实际,按照村庄户数和人口规模分为ⅰ、ⅱ、ⅲ级,各级划分及人均用地规模按如下标准:
ⅰ级:50户以下,人均用地面积80~120平方米;
ⅱ级:50~100户,人均用地面积80~100平方米;
ⅲ级:100户以上,人均用地面积60~80平方米。
其中住宅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60~75%,公建用地占总建设用地8~12%,道路用地占总建设用地5~12%,公共绿地占总建设用地3~8%。
(2)住宅
①在层数上以低层(2~3层)为主,中心村采用低层与多层(4~5层)相结合的方式。
②综合考虑通风、采光、防灾和私密性等要求,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35%。
③低层住宅应采取独立和并联相结合的方式;多层住宅应采取多户联排的组合方式,联排长度不宜超过60米。
④低层住宅宜设置庭院,庭院布置应硬地与绿化相结合,采用绿篱或低矮、通透式围墙。
⑤住户沼气池、厕所、禽畜圈舍要相对集中布局,并连通建设。
(3)道路交通
村庄与公路要有便捷的交通联系,村庄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主路两侧应有行道树或常青树丛。村庄道路等级可分为三级:
ⅰ级:即主路,红线宽度为12~14米,路面宽度6~8米;
ⅱ级:即组团路,红线宽度7~9米,路面宽度4~6米;
ⅲ级:为宅前路,路面宽度为2.5~4米。
道路等级视具体村庄规模及地形等情况可作适当增减或调整。
(4)其它基础设施
①给水:要集中供水到户,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②排水: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简易处理,明沟排放。
③供电:达到户户通电,供电线路按规划架设,主要道路、活动场所有照明设施。
④电讯:村庄设有公用电话,每户均预留电话安装接口,电话普及率达20%;设置公用闭路电视系统。
⑤生活能源:每户设有沼气池。
所有管线按规划设计统一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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