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通道沿线村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通道沿线村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通道沿线村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通道经济发展战略思想,切实抓好通道村镇建设划,以发展非农产业为载体,构筑企业拓展、城镇发展的双赢机制,充分发挥西南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自然优势和劳动力优势,构建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小城镇带,以通道城镇带建设带动全市的城镇化进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通道村镇建设的范围
实施通道村镇建设的范围为大西南出海通道河池段(339公里)沿线的村庄、乡镇(详见大西南出海通道河池段村镇一览表),以及河池市域内主要公路沿线的村庄、乡镇。
二、目标、任务和要求
(一)目标
大通道沿线村镇建设要以建设全市小康文明示范村镇为目标,在规划设计与建设上,除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外,还要遵循如下原则:
1、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2、创造符合现代要求,便于居住交往,具有亲和气氛,适于居住的环境;
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以改建为主,新建与改建相结合,集中成片建设,合理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
4、切合实际,根据各村镇特点和发展水平,精心设计,合理配套各项设施;
5、继承和发扬民居及民俗传统,精心提炼,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村镇;
6、强化管理和宣传,提高居民现代文明意识。
总的目标是,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大通道沿线的村庄和集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具有河池地方特色的村镇示范带,进而推动全市城乡协调发展。
(二)任务
具体年度实施任务如下:
1、大西南出海通道沿线各县(市、区)任务如下表:(单位为村庄个数)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南丹县 11 11 10
金城江区 7 7 6
宜州市 11 11 11
都安县 11 1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