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新时期绿色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将绿色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的绿化责任、目标和任务,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绿色工程建设任务。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绿色工程目标责任制,明确由政府与部门一把手对绿色工程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长远规划和自治区绿色工程建设方案要求,2003-2005年我市的绿色工程建设任务是:全面完成公路、铁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包括公路征用地范围)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坡度25度以上农耕地的退耕还林、疏残林地的补植或更新改造及石山的封山育林任务2233.6公顷;完成60%的现有铁路、国道、省道、河流、渠道、堤坝、水库和40%的现有县道的绿化;以及沿路、沿江乡镇、村屯、车站、养护站、服务区、管理所、港口、码头的绿化。2006年-2010年我市的绿色工程建设任务是:全面完成公路、铁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包括公路征用地范围)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坡度25度以上农耕地的退耕还林、疏残林地的补植或更新改造及石山的封山育林任务1647.2公顷,力争我市所有可绿化的公路、铁路、河流、渠道、堤坝两侧和水库四周及公路、铁路、河流沿线的乡镇、村屯全面实现绿化。
2004年我市绿色工程建设着重抓好在去冬今春公路两侧的火烧迹地造林绿化,现有的公路、铁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即插花小面积荒山)的绿化;坡度25度以上的该退耕还林未退耕还林的荒山荒地的绿化。特别是要抓好国道324线“玉贵走廊”从玉林塘步岭立交桥至玉州与北流市公路交界处(贵人关),在公路两侧的公路用地范围(总长15公里)和二环路中间的绿化带,把此路段建设成为国道324线“玉贵走廊”双文明示范带绿化、美化、亮化精品工程。
三、科学规划设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地做好规划设计工作,规划的原则、主要指标、文件要求等务必按照桂绿字[2003]2号文件的规定高标准地尽快搞好。从现在起,公路两侧各1公里宜林地绿化由市绿委办、属地绿委办、林业部门规划设计,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把绿色工程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增加资金投入。绿色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分级和部门负责制,按照桂政发[200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