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持水管单位尽快完成 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明确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十二)加快法制建设,严格依法管理。
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水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维持水事秩序,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
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保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各县、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在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推进改革工作,并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直属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由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市有关部门、水管单位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各县、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改革实施方案,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进行改革,确保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县、区要在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工作步骤,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各县、区要分别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选择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水管单位,作为改革的试点单位,进行跟踪研究。通过试点,积累改革经验;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对改革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宣传、及时推广。通过改革试点,实现“以点带面”和“以点促面”,全面推进本县、区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市将选择2--3个水管单位作为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联系单位。各县、区可选择有代表性的水管单位作为本地试点联系单位。
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既要大胆借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于水利行业和本单位的实际。根据各水管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和人员、资产的现状,实行分类指导。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三)时间要求及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