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贯彻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政策、措施;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散装水泥生产及推广使用工作;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协调和指导工作,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加快发展。组织实施机械、陶瓷、建材、医药、煤炭、轻工、有色、冶金、石化、电力、纺织等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协调市二轻工业联合社工作;负责电力行业执法监管和盐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国防科工委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建立和发展。
(六)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规范企业行为;指导非国有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贯彻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和投融资担保体系,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程、经济、职工教育系列的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送评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经济委员会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办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对外联络、信访、接待、提案、机要、档案、保密、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请示、总结和领导讲话的审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行政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承办与工业经济有关的地方性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起草、审核工作;协助委机关各科室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请示、总结和领导重要讲话;组织研究工业经济的重大课题,针对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工业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业发展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