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推荐报送建筑节能项目的通知
(赣建设[2008]33号)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部署,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促进“十一五”期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向全国建设系统征集建筑节能项目。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荐报送建筑节能项目的通知》(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推荐申报建筑节能项目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建筑节能建筑项目是国家和省确定建筑节能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建设部文件精神,组织落实好申报项目,尽快上报至我厅。
二、所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建筑节能项目(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新农村农房建设中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符合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改造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也可以是其他节能减排项目,申报的表格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
三、各设区市征集的申报项目,请于2008年11月24日前以纸质或电子文件方式上报至我厅,我厅汇总后上报建设部,并争取得到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