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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经济运行科
  负责对全市工业经济进行宏观监督、分析、预测,组织和指导各行业管理部门编制及实施年度计划,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指标的动态管理;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监测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相应的运行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推荐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协调指导实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
  (四)统计信息科
  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统计、分析、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工作;配合做好经济运行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国家、各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工作;编制并发布经济运行动态信息;负责市工业企业产、供、销、科研、新产品等信息服务与指导,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网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交通科
  负责全市铁路、公路、航运、邮电、石化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建立重要物资紧急协调调度机制,制订应急协调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全市交通网点的建站、维护、设点规划的调查、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共用、检查和核审工作;负责我市老旧机动车辆更新改造的管理工作,负责《老旧汽车更新优惠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审核、发放和老旧汽车回收拆解及企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无人看守铁路道口及监护道口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引导、培育我市物流服务市场及集装箱运输的管理工作;协助交通部门搞好运输流量、流向及安全调查分析,负责重大节假日及日常铁路、公路、水路、军运、航空运输的协调工作。
  (六)资源综合利用科
  负责拟订工业企业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制订我市工业企业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与工业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检查;依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项目)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节能和节材、综合利用、环保国家专项借款示范项目、节能技改项目、节能产品、环保产品项目及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的核准工作;加强企业节能、环保监督、考核,搞好节能“四新”推广应用和技术服务;负责对市行政区域内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资格认定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建材行业管理;协调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
  (七)能源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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