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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改造总体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改造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改造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改造总体方案

  为加快处置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项目的最大效能,使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达到国内较高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改造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改造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改造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莫 桦 副市长
  副组长:
  许 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同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铭钊 市建委主任
  成 员:
  李国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锡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韦标锡 市监察局副局长
  胡忠兴 市建委副主任
  包盛中 市规划局副局长
  葛庆新 市审计局副局长
  雷三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庞 洪 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办主任
  朱 伟 市环卫处书记、副主任
  王绍明 市环卫处副主任、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卫处,办公室主任由胡忠兴兼任,日常工作由市环卫处具体负责。
  二、具体实施
  (一)由于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停建已久,原有设备存在锈蚀和零件失效现象,项目规模和生产工艺须重新论证。由市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联合组成论证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委托论证工作,在2008年3月底前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市政府。相关论证费用专题报市政府研究。
  (二)由市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招商局等部门协助,市环卫处具体负责,积极招商引资,多方与垃圾处理厂改造项目的意向方洽谈,做好项目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由市发展改革委于2008年1月底前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专题汇报我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有关情况及下一步改造工作思路,争取上级支持,形成统一意见,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四)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环保局积极向自治区相关部门申请环保项目改造等方面资金支持。视资金落实情况,确定项目改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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