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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亚大促进科
  拟定桂林市对亚大、港澳台地区招商的重点项目和招商活动计划;负责与国(境)内外相关职能管理机构、我国驻外机构建立联系,开展投资促进事务;负责跨国公司组织机构和国际性经济组织机构的联系;负责与世界著名企业以及在中国的办事机构、世界银行、相关基金组织等金融机构的联系;负责与国内外主流媒体宣传联络和大型综合性投资促进活动的联系;负责拓展与亚大、港澳台地区客商的联络渠道,建立和管理外商联络档案;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亚大、港澳台地区投资促进活动;负责有关亚大、港澳台地区招商活动中签定意向和协议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对亚大、港澳台地区招商项目首席谈判代表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对亚大、港澳台地区委托招商工作;负责亚大、港澳台地区重要投资考察团接待的指导工作;研究亚大、港澳台地区投资投向,收集、综合亚大、港澳台地区招商引资信息;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的政策、法规咨询。
  (四)项目促进科
  拟订全市“百企入桂”工作计划,负责牵头组织对外省市大型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及“百企入桂”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我市对外开展的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和承接外省市经贸团(组)来我市考察投资洽谈活动;对已达成合同、协议的重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协调及提供服务;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国内其他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区域合作科
  负责国内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我市参加国内重大投资洽谈招商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外地在我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桂林温州商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设立和管理我市招商引资驻外联络机构;负责我市驻外办事机构的信息联络工作;负责我市拟建友好城市、区、科研院所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已建友好城市、区、科研院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拟定举办全市性国内重大招商活动的工作方案;负责以市人民政府名义组团参加国内重大投资洽谈活动的方案策划工作;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与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协调重大招商项目的对接、有关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的工作,建立和管理市级招商项目数据库;牵头组织或参与有关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等前期工作,提供有关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桂林招商引资网”,开展网络招商,指导全市招商促进机构联网业务,与国内外主要投资促进机构实现联网;负责编印桂林投资指南、项目册等对外招商资料;协同宣传部门承办对外发布全市重要招商投资信息有关事宜;研究国内外投资投向,收集、综合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向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及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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