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有关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招商引资。
(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信息网,开展网络招商,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的综合分析,向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我市拟建友好城市、区、科研院所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已建友好城市、区、科研院所的日常工作。
(九)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市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十)负责设立和管理市招商引资驻外联络机构;负责与外地驻我市办事机构、我市驻外办事机构的信息联络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外地在本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及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桂林市投资促进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文印、车辆管理和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会务、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和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在职人员的考察、任免调动、录用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手续;负责局机关及全市招商引资的奖励及评先表彰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律事务,对本局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审核;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的政策、法规咨询;负责检查、协调自治区和桂林市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情况;按照自治区及本市奖励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引进国(境)外和国内资金奖励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负责本局重要文件及综合材料的起草;配合市统计部门,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工作。
(二)欧美促进科
拟定桂林市对欧美地区招商的重点项目和招商活动计划;负责与国(境)内外相关职能管理机构、我国驻外机构建立联系,开展投资促进事务;负责跨国公司组织机构和国际性经济组织机构的联系;负责与世界著名企业以及在中国的办事机构、世界银行、相关基金组织等金融机构的联系;负责与国内外主流媒体宣传联络和大型综合性投资促进活动的联系;负责拓展与欧美地区客商的联络渠道,建立和管理外商联络档案;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欧美地区投资促进活动;负责有关欧美地区招商活动中签定意向和协议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对欧美地区招商项目首席谈判代表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对欧美地区委托招商工作;负责欧美地区重要投资考察团接待的指导工作;研究欧美地区投资投向,收集、综合欧美地区招商引资信息;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的政策、法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