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行政许可法的公布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重要意义。保证
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并以此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国务院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的要求,为了保证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
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是继
国家赔偿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其所确立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等等,都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推进依法行政,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这部法律。要广泛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宣传这部法律,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这部法律。在“四五”普法学习中要增加
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及有关行政单位要在2004年5月份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月或活动周活动,积极参加2004年7月1日开展的全区“行政许可宣传日”活动等。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市计划在2004年2-4月份举办多期培训班,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从事行政许可清理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同时,继续派员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利用市委党校网站开展高级专家网上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