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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三)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自治区对市内安全生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四)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市属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依法组织实施安全许可证制度。
  (十)协助上级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制度;组织、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委办)内设5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办公,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对外联络、接待、保密、档案、提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市安委办的日常具体事务;承担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人事、工资福利和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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