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发[2004]37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政府办公室等9个单位开展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招商促进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产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高效的政府服务流程
1、按照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整合部门内部职能,理顺部门内部分工,提高政府的服务功能。
2、起草制定部门工作规则、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导引图、职位职责说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执行《
行政许可法》,认真清理与《
行政许可法》不相适应的文件,切实依法行政,依规办事。
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一站式服务。在北海市行政审批大厅设置办事窗口,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业务,接受政策咨询,解答有关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提供各部门办事指南等相关资料,供社会公众阅读和索取。
3、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
(三)推行行政行为标准化管理,保证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公平性和统一性。
1、强化职能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能范围,制定履行职能的要求、标准、规定。
2、按行政职能责任,制定依规行事的标准细则,严格划定事务责任到人的定人、定岗、定责的量化标准。
3、制定检查考核办法。
(四)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1、实行首问责任制。来访者可向机关任何一名公务员咨询或提出办理相关事宜要求,被询问人员必须受理或引领来访者到相关业务处室办理。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社会公众与基层单位到行政审批大厅办事窗口或机关办理相关业务,承办人必须一次性完整告知其必须准备的资料或材料中存在的问题。
3、实行限时办结制。凡有单位、群众到各机关办理相关业务,能当天完成的,必须当天办结。不能当天办结的,必须按照相关工作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主动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