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商业改革发展科
负责直属商贸企业的管理,指导商贸企业改革改制;负责协助拟订全市流通业、住宿业、餐饮业、美容美发业以及拍卖、典当、租赁、旧货等行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市场准入、行业标准等政策、法规并实施行业管理及行业指导;研究营销方式的改革,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内贸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创新发展;负责规范流通市场经济秩序,监督规范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开拓市场,指导流通企业营销工作;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国内展览等行业工作;推广先进流通技术;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市场物资储备和市场调控方面的政策性建议,规范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负责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市场运行调节科
负责协助拟订、贯彻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法规;监测分析、预测、统计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研究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提出政策建议意见,协助处理运行中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市场信息咨询服务;负责畜禽屠宰、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蚕丝绸在流通领域的规划、协调行业发展,组织开拓国外市场;负责承担市人民政府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市酒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东盟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科
贯彻执行国家对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政策;拟订全市对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企业到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投资、办企业和动员东盟国家、港澳台地区企业来桂林投资;负责全市在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经济贸易业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参展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口岸办公室为挂牌机构
负责全市口岸管理工作,研究起草口岸发展规划,指导口岸建设;负责国家一类口岸的审核申报工作,二类口岸的审查上报和验收;负责对新开辟航线和申请临时进入全市非开放区域的外籍交通工具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口岸的集疏运协作配合工作;负责直通港澳、越南陆运车辆的管理、协调;负责全市口岸“大通关”建设及全市口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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