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领导职数39名,原3个挂牌机构所设置的科室(西部大开发办公室工业技改科、西部大开发办公室综合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科、信息化办公室信息产业科)主要职责及科级领导职数4名不变。
五、其他事项
(一)市物价局的党务、人事、行政后勤等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管理,有关价格管理日常业务工作由市物价局局长(兼)负责,重大问题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决定。
(二)保留市西部大开发办公室,下设工业技改科、综合科,仍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西部大开发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专项规划;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研究提出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构调整、优势资源开发、工业和重大项目布局等的具体实施建议,研究提出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总体规划的实施和落实。
(三)保留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下设国民经济动员科,仍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研究国民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分析国防经济宏观运行情况,对国防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协调有关国防建设问题;负责联系国防、军队建设方面的工作;衔接与国民经济有关的国防动员规划、计划;协调重大项目的平战结合。
(四)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信息产业科。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研究制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核实施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范围内的信息基础设施和重大信息化工程的建设,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以及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培训和信息化推进工作。
(五)市重大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有关科负责。
(六)设立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能:研究拟定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稽察监管工作计划;起草项目稽察监管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主要对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勘测设计、开工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概算控制、政策环境以及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稽察;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监测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分析报告;负责对市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参建单位的业绩、信誉评价及项目后评价等。承办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交办的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稽察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