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商务局设7个科。
(一)秘书科
拟订局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协调局内设机构工作;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文电、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起草综合性文件;承办有关会议和接待活动;办理因公出国组团、邀请外商来访审批事项;负责电子政务、办公室自动化、商务网站的管理;负责青工、妇女和老干部等工作;联系协调扶贫、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来信来访等。
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局管干部及下属单位人员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人才培养、考核选拔;局管出国人员审查及驻外派出干部的选拔派出管理;局专业人员管理和实施专业资格制度;局属院(校)、社会团体的管理。
负责对外宣传、政务信息;负责商务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及机关普法工作。
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产业安全方面工作及相关的宣传、咨询和培训。
(二)财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关税、外汇、税收、信贷、价格等政策并就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负责管理劳动工资和局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各项内外贸发展基金、专项基金、基建投资等;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和局属单位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
(三)对外贸易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进出口贸易管理细则;负责编制玉林市外贸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玉林市外贸宏观运行状况的预测、监测、分析,对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措施,负责汇总玉林市外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边境贸易、东盟、港澳台经贸等工作,并对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计划;指导协调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管理、指导及组织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包括洽谈会、展销会、商品博览会等);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上报工作;协助办理国家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目录的相关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证书的审核上报;负责境外机构、企业常驻玉林市商务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负责资源性产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的审核;负责进出口经营秩序的协调管理,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执行国家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
支持协调企业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预警机制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