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梧州市综合年鉴》篇目框架设置:一是覆盖面广,有利于反映梧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貌,反映各个领域、各部门、单位的方方面面的基本情况;二是分类设目,科学合理,结构严谨,层次清楚;三是领属关系明确,内容均衡适度,不交叉重复;四是特点鲜明,能收录各方面的最新资料。
(三)《梧州市综合年鉴》由彩图、特载、大事记、百科、附录、索引和名优特产品选介等部分组成。百科部分包括概貌、党政、群团、军事、公检法司、经济综合管理、农业、工业、城建环保、供水、供电、交通邮电、财税金融、保险证券、商贸旅游、科教文卫体、民政、社会生活、县(市)、区概况以及人物等。《梧州市综合年鉴》基本条目保持相对稳定,特色条目根据需要增减。
(四)《梧州市综合年鉴》行文规范。
1.文体。采用说明文体和记叙文体。概念准确,数据可靠(以统计局公布为准)、信息密集、事以类从,一事一条,逐条记述。
2.文风。要严谨、朴实、简明。力戒大话、空话、套话。
3.使用文字、称谓、标点、数字、计量单位均按国家统一的规范标准。
(五)《梧州市综合年鉴》篇目由市志办初拟大纲,并发至各承编单位。各承编单位应根据各自工作业务职能确定。条目编写采用记述文体,直陈其事,忌空话、套话,文风要严谨朴实,简洁流畅。年鉴要突出各单位特色,力求图文并茂,增加直观图象的信息量。
(六)《梧州市综合年鉴》为大16开精装本,字数控制在60万字以内。其中文字内容50万字,图片内容10万字。
三、《梧州市综合年鉴》实施步骤
(一)各承编单位接通知后按照《梧州市综合年鉴》编目要求着手收集资料和撰稿,每个小条目字数300至500字。各承编单位完成的初稿,应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软盘于2005年3月30日前一并报送市志办,同时完成图片名录征集工作。所有文稿一律署名入鉴。
(二)2005年4月底,市年鉴编辑部完成年鉴总纂和初审,5月送《梧州市综合年鉴》编辑委员会完成复审和终审后报市政府审定,6月底前送出版社出版发行。
四、工作要求和经费保障
(一)《梧州市综合年鉴》编纂实行市委领导,市政府主持,市志办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体制。为保证编纂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年鉴工作,选派综合素质好、写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撰稿人。
(二)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年鉴这个载体搞好宣传,为本地、本部门发展服务,并认真做好年鉴的组稿、撰稿、审稿和图片名录征集及发行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