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基本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
(十一)拟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二)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和评先表彰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草拟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电处理、公文审核、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印、档案、通讯收发、会议组织、信访、联络接待以及值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起草局年度工作总结,协助相关科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汇集和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
2、负责局机关编制、劳动工资和直属单位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人事管理工作;草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政审、人事档案管理、劳动、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及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评先表彰工作;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部门。
3、负责全局的机关事务管理后勤工作。
(二)综合科
1、负责承办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中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对本局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审核;负责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政策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全市劳动保险专业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